2007年7月10日 星期二

重大工程審查標準

重大工程審查標準

主旨:為改正傳統上工程計畫審查的偏失,使審查結果更加落實、周延,特提供附表一以供此次審查參考。

說明:

(1) 展望先進國家公共工程的開發策略已由消極性的『工程專案(Constructional Project)』提升至積極性的『功能專案(Functional Project)』,換言之,公共工程的開發策略已由單純政府『為興建而興建工程』的層次提升至重要公共工程必須達到『滿足市民需求』及『資源有效利用』的層次。

(2) 基於上述公共工程的開發策略層次提升,重要公共工程的計畫審查除了傳統上應注重的『工程設計』及『工程施工』二種面向外,為了使重要公共工程的計畫審查能夠落實、周延,計畫審查還應包括如下三種不可忽略的面向審查:
甲、 完工後營運管理計畫審查
乙、 使用市民反應審查
丙、 資源利用審查
(3) 為了改正傳統上工程計畫審查的偏失,使審查結果更加落實、周延,特提供附表一以供此次審查參考。
主旨:為改正傳統上工程計畫審查的偏失,使審查結果更加落實、周延,特提供附表一以供此次審查參考。

說明:

(1) 展望先進國家公共工程的開發策略已由消極性的『工程專案(Constructional Project)』提升至積極性的『功能專案(Functional Project)』,換言之,公共工程的開發策略已由單純政府『為興建而興建工程』的層次提升至重要公共工程必須達到『滿足市民需求』及『資源有效利用』的層次。

(2) 基於上述公共工程的開發策略層次提升,重要公共工程的計畫審查除了傳統上應注重的『工程設計』及『工程施工』二種面向外,為了使重要公共工程的計畫審查能夠落實、周延,計畫審查還應包括如下三種不可忽略的面向審查:
甲、 完工後營運管理計畫審查
乙、 使用市民反應審查
丙、 資源利用審查
(3) 為了改正傳統上工程計畫審查的偏失,使審查結果更加落實、周延,特提供附表一以供此次審查參考。
2007年公共工程預算編列排序原則
【A】 工程專案審議層次:

工程專案開發思想 市府先期規劃會議
工程專案開發策略 (1) 設計策略(2) 施工策略(3) 營運策略(4) 管理策略(5) 使用策略 市府先期規劃會議
工程專案規劃設計 工務單位主管
工程專案執行控制 工務單位主管
工程專案檢討與改進 市府先期規劃會議

【B】 審議原則:
以「工程專案效益分析」作為審議原則,分析重點有二:
(1) 事後評估或事先預期該工程專案產出的效益是否符合該公共工程政策的需要?
(2) 事後評估或事先預期該工程專案投入與產出之間的關係是否合理?
【C】工程計畫類別及預算編列優先順序
計畫類別 事後評估或事先預期該工程效益 預算編列優先順序 預算編列原則
符合政策需要性 投入與產出關係合理性
延續性計畫 事後證實該工程急迫需要 事後證實關係合理 第1順位 優先編列,早日完工
延續性計畫 事後證實該工程急迫需要 事後證實關係不合理 第2順位 檢討刪減預算,但要求早日完工
延續性計畫 事後證實該工程並非急迫需要 第5順位 在1-4順位預算編列後,再酌情編列
延續性計畫 事後證實該工程規劃有誤 暫停編列 檢討改正前,先暫停編列。
新興計畫  預估該工程急迫需要 預估投入與產出關係合理 第3順位 列第3順位,早日開工
新興計畫 預估該工程並非急迫需要 第6順位 在1-5順位預算編列後,再酌情編列
經常性計畫 有強烈的特殊施政需要 第4順位 在能滿足特殊施政需要的情形下,儘可能減縮預算
經常性計畫 並非強烈的特殊施政需要 第7順位 在1-6順位預算編列後,再酌情編列
【D】如何快速有效排定預算編列順序及編列適合的預算?
(1) 先將50個專案排定序號,然後簡化該50個專案清單如附件1
(2) 再將附件1以計畫類別排序成附件2
(3) 各委員若同意上述【B】工程計畫類別及預算編列優先順序,再依該表建議的預算編列優先順序,利用已分類完成的附件2來排定預算編列順位
(4) 預算編列順位排定後,再依上述預算編列原則來編列適合的預算。
如何處理高市流行音樂中心設立場址之爭議?
高市研考會委員 施滿室

(一)爭議緣起
港灣開發是高雄未來的前景,也是市府重要的施政重點。各碼頭不但是大型表演的絕佳場所,更是高雄市的重要觀光休閒場所,流行音樂中心如果能設在港區,對於觀光產業的發展將大有助益,高雄市政府原本希望蓋在高雄港的中心點十號碼頭,但因為十號碼頭仍屬作業碼頭,引來高雄港產業公會反對,加上引水人等公會認為將會影響高雄港過往船隻的安全,流行音樂中心場址之爭於此開始。

為了解決場址爭議,即由行政院政務委員林錫耀召開協調會,邀請高雄市副市長鄭文隆、交通部長蔡堆、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高雄港務局長謝明輝等人會商,會中經多次討論後達成協議。決議將流行音樂中心設置於高雄港16、17號碼頭,高雄市政府表示「雖不滿意但能接受」,也期望流行音樂中心能夠儘快興建完成,相關報院程序預計在六月底前完成。但行政院所召開的協調會做出決議,也經總統政策宣示之後,爭議還未平息,流行音樂中心設在十六、十七號碼頭的計畫仍然遭到高雄港內各商業公會的反對。他們組成高雄港權益促進會,利用整個行政程序尚未完成之際,把握這一轉圜空間,持續陳情,要求不要使用高雄港現役碼頭作為流行音樂中心用地。

(二)爭議兩造的意見分析
茲將流行音樂中心選址爭議正反意見的重點彙整分析如下:

(甲)高雄市政府的相關意見重點彙整如下:
(1) 都計局稱:『高雄市的榮景將隨著流行音樂中心在二○一一年完工而達到新高峰』。
港灣開發是高雄未來的前景,也是市府重要的施政重點,更是所有高雄市民的期盼。流行音樂中心設在十六、十七號碼頭可以繁榮高雄市、港,未來市府還要配合辦理開發一到二十二號碼頭區,結合招商、拆除台鐵西臨港線及闢建貨櫃專用道,逐步開發高雄港,建設高雄港的休憩環境並提升休憩品質。流行音樂中心可發揮母雞帶小雞作用,沒落的鹽埕區可風華再現,還可與西子灣、哈瑪星等觀光景點連成一氣。高雄市的榮景將隨著流行音樂中心在二○一一年完工而達到新高峰。

(2) 文化局稱:『流行音樂中心軟硬體作業分頭並進,可以形成音樂產業聚落』。
流行音樂中心的專款高達四十五億元,四十億元是硬體建設,另有五億元投注於軟體。工期預計四年,硬體建設動工的同時,軟體作業包括藝文人員的培訓、藝文活動的引進等都將同步進行。軟硬體作業分頭並進,二○一一年硬體建設完成時,藝文活動就可立即登場。不會有銜接期或空窗期的存在。依文建會建築需求計畫,流行音樂中心場館將以「開拓、活潑」為設計主軸,四公頃基地上,逾五成保留為戶外廣場作為音樂公園,可容納八千至三萬觀眾。音樂中心還分為幾個部門,「育成中心」是重要的教育、排練場地,「音樂博物館」、「音樂圖書館」扮演專業的藝文水準指標,更是行銷高雄的利器。流行音樂中心除了提供表演場域,也有戶外展演空間及音樂育成中心、製作行銷通路,盼藉由興建流行音樂中心,可以形成音樂產業聚落。

(3) 新聞局稱:『如果要改變既定的政策,恐怕港務局長以上的人都要下台了』。

市府方面為了港市雙贏,也組成協調小組費盡心力努力協商以十六、十七號碼頭替代原計畫的十號碼頭,港務局則是私下接洽十七碼頭(水泥專用碼頭)業主台泥公司,表示願提供中島區碼頭替代,也獲台泥善意回應。最後才經過行政院、交通部及港務局高層同意,並由總統陳水扁政策宣示「現代流行音樂中心」設在十六、十七號碼頭計畫,今天遭到船務公會及碼頭工會的反對,如果流行音樂中心要再改設其它地方,那麼先前行政院、交通部及港務局協調會決議將是徒勞無功,如果要改變既定的政策,恐怕港務局長以上的人都要下台了。

(乙)反對意見分類說明如下:

反對的意見可分成(1)贊成流行音樂中心的設立,但反對設在十六、十七號碼頭及(2)無論設在那個碼頭,都反對流行音樂中心的設立二類,分述如下:
(1)贊成流行音樂中心的設立,但反對設在十六、十七號碼頭
此類反對意見包括如下三個重點:
(a)為何高雄市政府捨棄13號碼頭,而選擇16、17號?
中央已經將11號至15號碼頭撥給高雄市政府作為遊憩觀光之用,11號至15號碼頭已經是一個整體的觀光遊憩地帶,高雄市政府大可利用原有區域規劃為流行音樂中心。而且,13號碼頭就在愛河出海口,在地理位置上也便於民眾親近。民眾可於遊賞愛河之餘,直接到流行音樂中心;若流行音樂中心改設到十六、十七號碼頭,民眾勢必要穿越十七到二十一號碼頭,才能到達流行音樂中心,中間路途遙遠,而且還有碼頭大型機具及頻繁往來的貨櫃車輛,對於民眾安全是一大威脅。為何高雄市政府捨棄13號碼頭,而選擇16、17號碼頭?令人不解!

(b)11號至15號碼頭自從撥給高雄市政府使用之後,反而使用率相當低!
「16號碼頭」是散裝貨碼頭,使用率高達八成,「17號碼頭」是散裝水泥碼頭,使用率高達七成,這些碼頭吞吐貨物攸關日常生活所需;但是11號至15號碼頭自從撥給高雄市政府使用之後,反而使用率相當低。

(c)有損軍事安全
高雄港在戰爭期間將是敵人進攻我國的入口,當然也是國軍戍守的隘口;如果逕行決定將流行音樂中心設在十六、十七號碼頭,恐喪失海軍戍守、保家衛國的機能。
(2)無論設在那個碼頭,都反對流行音樂中心設立在港區內
高雄港區反對流行音樂中心設立在港區內的聲浪,從最初的五個產業工會,發展集結至十九個公(工)會,他們組成「權益促進會」力抗高雄市,港務局態度也因此轉趨強硬。此類反對意見有如下數個重點:

(a)中華民國港務工會聯合會
他們稱:『開放高雄港,這或許是從高雄市民的觀點出發,但是對於在高雄港內的事業單位而言,他們很害怕這樣的政策一旦執行,恐怕是對高雄港經營的一大傷害。』

(b)高雄市進出口同業公會等十九個公會
他們批評政府本末倒置,把條件絕佳的商港拿來蓋音樂中心。他們反問:『難道都沒有地方可以蓋音樂館了嘛?何苦把台灣經濟命脈的高雄港如此糟蹋。』他們認為政府一方面要提升高雄港的國際競爭力,一方面卻又限縮高雄港的碼頭,拿來做休憩區,做法與想法背道而馳。

(c)高雄港權益促進會
他們表示對於行政院做出這項決定,相關業界都感到失望,希望政府不要利用現有的作業碼頭區,當成開發現代流行音樂中心的場址,以免損害航運等業界的作業權益。高雄港第十六號、第十七號碼頭區目前供國內線貨輪泊靠,一旦船席擁擠,也會機動調整供近海航線散雜貨輪靠泊進行裝卸作業,具裝卸貨物和調整船席等雙重功能。

(d)高雄港航商公會及碼頭工會
他們表示 高雄港在兩年前釋出十一到十五號碼頭及第三船渠,面積超過十五點五公頃給市府管理,但是兩年來,市府並未將碼頭做有效的開發和利用,除了每年大型節目活動之外,平常使用率低,看在航商的眼裡是一種浪費。他們說航商在為台灣賺美金、拼經濟,還要面對市府動不動就要驅離業者,讓他們的飯碗不保,令業者難以忍受。

(e)港務局
他們表示面對碼頭不斷釋出、貨櫃量世界排名不斷下滑、又要保障航商業主的裝卸營運、又要配合中央及地方政策,港務局內外交迫。

(三)爭議處理的建議
可分成如下二方面討論:
(甲)在政策合法性方面的處理:
市府法務及『流行音樂中心場址選定』專案人員應及早組成專案小組,通力合作,以上述行政院政務委員林錫耀所召開的『流行音樂中心場址選定』協調會結論為基礎,以最快的速度辦完『流行音樂中心場址選定』的法定程序,讓流行音樂中心場址的土地取得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使流行音樂中心場址的爭議,得以在『依法行政』的情況下,合理、合法順利解決,藉由『公權力』的展現,合法政策的威信得以維護。
(乙)在維護地方和諧方面的處理:
分成如下二方面處理:
(1)十七碼頭的處理
十七碼頭的處理較簡單,如同高雄港務局長謝明輝在上述『流行音樂中心場址選定』協調會所稱,儘速辦妥中島區碼頭替代工程與手續,讓善意回應的台泥公司早日遷離十七碼頭,進駐中島區碼頭。
(2)十六碼頭的處理
如上所述,十六碼頭的處理較麻煩,茲將反對意見分成二類來處理,分述如下:

(A)贊成流行音樂中心的設立,但反對設在十六、十七號碼頭的意見處理
此類反對意見較能理性、客觀討論,『流行音樂中心場址選定』專案人員應及早準備全套充分具有說服力的資料,及早誠懇邀請此類反對意見的意見領袖,針對他們所提的如下三個論點進行溝通、說明,讓他們確實明白為何不能選在十三號碼頭而必須設在十六、十七號碼頭的理由:

(a) 流行音樂中心場址應選在 13號碼頭,因為它就在愛河出海口,便於民眾親近。若流行音樂中心改設到十六、十七號碼頭,民眾勢必要穿越十七到二十一號碼頭,才能到達流行音樂中心,中間路途遙遠,而且還有碼頭大型機具及頻繁往來的貨櫃車輛,對於民眾安全是一大威脅。

(b)「16號碼頭」是散裝貨碼頭,使用率高達八成,「17號碼頭」是散裝水泥碼頭,使用率高達七成,這些碼頭吞吐貨物攸關日常生活所需;但是11號至15號碼頭自從撥給高雄市政府使用之後,反而使用率相當低。

(c)高雄港在戰爭期間將是敵人進攻我國的入口,當然也是國軍戍守的隘口;如果逕行決定將流行音樂中心設在十六、十七號碼頭,恐喪失海軍戍守、保家衛國的機能。

依筆者看法,除了第三點市府應照會軍事專家,徵詢意見外,其餘二點若此類反對意見的論點有其道理,專案人員也不必全盤否認,也應將其合理的論點收納,然後取長補短,使『流行音樂中心場址選定』計畫更臻於完善,依據筆者多年國內、外工程規劃經驗,任何一個工程計畫在計畫初期,並不能100%完美,相關的善意、合理反對意見也應加以考慮,取長補短,對整個專案計畫的架構完備是有益無害的。在理性溝通的情況下,市府專案人員也不必過於堅持己見,不必怕麻煩,專案人員應該體認計畫的完備對日後工程的施工及營運管理影響很大,專案人員應抱持心胸開放的態度,站在專業的立場,就事論事,在不損傷工程專案的設計品質、施工成本與時間的前提下收納其有益的建議。

(B)無論設在那個碼頭,都反對流行音樂中心設立的意見處理
由相關單位成立專案小組針對如下問題,進行客觀的調查,分析:『港區土地應如何整體規劃使用對整體高雄港市的發展最有利?且能帶給大多數市民最大利益?』調查,分析的結果若發現上述反對意見只是少數業者主觀的意見,則儘速建立『市民說帖』,由市府新聞局將上述客觀的調查、分析結果透過各種適當媒體,向全體市民及民意代表進行溝通、說明,爭取大多數市民及民意代表的支持,讓『對大多數市民最有利』的政策得以早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