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工程審查標準
主旨:為改正傳統上工程計畫審查的偏失,使審查結果更加落實、周延,特提供附表一以供此次審查參考。
說明:
(1) 展望先進國家公共工程的開發策略已由消極性的『工程專案(Constructional Project)』提升至積極性的『功能專案(Functional Project)』,換言之,公共工程的開發策略已由單純政府『為興建而興建工程』的層次提升至重要公共工程必須達到『滿足市民需求』及『資源有效利用』的層次。
(2) 基於上述公共工程的開發策略層次提升,重要公共工程的計畫審查除了傳統上應注重的『工程設計』及『工程施工』二種面向外,為了使重要公共工程的計畫審查能夠落實、周延,計畫審查還應包括如下三種不可忽略的面向審查:
甲、 完工後營運管理計畫審查
乙、 使用市民反應審查
丙、 資源利用審查
(3) 為了改正傳統上工程計畫審查的偏失,使審查結果更加落實、周延,特提供附表一以供此次審查參考。
2007年7月1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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